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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發緣起

本區開發前因地勢低且排水不良,易受硫磺水浸蝕,不宜種植農作物,大部分農地已廢耕、閒置並堆置廢土、垃圾及廢棄車輛,基於四周皆已發展為住宅社區,西側及北側與磺港溪親水公園相鄰,東側與丹鳳山相鄰,環境清幽,且鄰近捷運淡水線奇岩站及唭哩岸站,各項服務機能完備,適宜發展為高品質之住宅區並補充北投區公共設施之不足。

本府於90年間開始重新規劃本區,以區段徵收方式整體開發,透過合理的設計,維持原有生態系統,減少對環境的干擾和破壞,串連東側丹鳳山系,往西延伸至關渡平原建立生態廊道,塑造本區成為優質之「生態社區」。

奇岩新社區-開發前現況

奇岩新社區開發前土地使用情形

 

二、開發範圍

磺港路以東,公舘路以西,公舘路228巷與清江國小以北,北投61號公園以南所圍地區(部分抽水站用地不納入範圍),開發總面積計 16.68公頃。

奇岩新社區區段徵收航照位置圖
奇岩新社區區段徵收航照位置圖
開新視窗-奇岩新社區區段徵收土地使用分區圖

奇岩新社區區段徵收土地使用分區圖

辦理中區段徵收地區開發前現況
區 別範圍圖公告徵收
日期
辦 理
面 積
(公頃)
開 發
總費用
(億元)
公共
設施面積
(公頃)
私有地
所有權人數
拆除地上
建物戶數
配合
遷移人數
奇岩新社區 開新視窗-奇岩新社區區段徵收土地使用範圍圖

94.10.31

16.68

37.50

9.36

344

34

37

 


三、工作進度

項目目前辦理情形
地上物拆遷 區內各項補償(處理)費,均已辦竣發價作業。並於97年3月17日完成違章建築拆除作業。
工程 (1)土木工程於98年9月30日開工,並於101年8月21日竣工。
(2)公園景觀工程各標(由本府工務局公園處代辦)已自101年8月3日起陸續開工,並於102年7月20日全數竣工。
抵價地分配 業於101年7月30日至9月21日期間辦理抵價地點交作業。

 

(一)都市計畫

本府於91年12月4日公告公開展覽主要及細部計畫,案經內政部都委會於93年10月5日審議修正通過,請本府依土地徵收條例第4條規定,先行辦理區段徵收。本府旋於94年10月31日公告實施區段徵收及於94年12月13日完成土地地價補償費發放作業後,於95年4月3日重新公告主要計畫。

嗣本案都市計畫因樹木保護、三合街公共管線埋設寬度不足、國中用地等因素致須辦理變更,本府都市發展局業重新變更本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暨擬定細部計畫,本府分別於98年6月18、19日公告實施變更後之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

 

奇岩新社區區段徵收範圍內都市計畫土地使用性質與強度
使用分區面積(公頃)建蔽率(%)容積率(%)
第三種住宅區

7.32

45

225

機關用地

0.32

40

400

公園用地

4.63

15

60

綠地用地

1.00

-

-

抽水站用地

0.03

40

200

道路用地

3.38

-

-

合計

16.68

-

-

註:本項面積為區段徵收地籍整理後面積

詳細內容請至「臺北市都市計畫整合查詢系統」查詢。

(二)用地取得
    1. 完成區內公有土地無償撥用或作價取得等之相關作業。
    2. 完成293件申請抵價地案件審核。
    3. 現金補償部分,已領取者計27件;尚未領取者計22件,其中6件已依規定於95年3月13日辦理存入保管專戶,其餘16件(奇岩段二小段29-1地號等6筆土地撤銷區段徵收案)業奉內政部98年9月4日核准撤銷徵收,並於98年10月7日公告撤銷區段徵收。
(三)地上物拆遷

土地改良物各項補償(處理)費,均已辦竣發價作業。並於97年3月17日完成違章建築拆除作業。

(四)拆遷安置

區內具安置資格之拆遷戶,業由本府提供基隆河整治區第三期專案國(住)宅供配售,或發給安置費用72萬。

(五)公共工程
    1. 為杜絕廢土傾倒,業於96年5月25日完成本區地界圍籬工程,並於96年10月11日完成驗收。
    2. 97年3月28日召開公園綠地工程規劃設計說明會。
    3. 樹木保護審議計畫經本府文化局97年6月12日召開之第5屆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第10次專案小組會議暨第13次幹事會議審議決議通過,並經本府97年7月2日准予核備。
    4. 本案都市計畫因樹保、三合街公共管線埋設寬度不足、國中用地等因素致須辦理變更,本府都市發展局業重新變更本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暨擬定細部計畫(經評估結果財務可行),嗣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98年3月10日第702次會議審議通過,本府分別於98年6月18、19日公告實施變更後之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
    5. 本案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已完成幹事會議審查程序,並依97年10月29日召開之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專案委員會及複審意見修正完竣,於98年3月13日提送本府都市發展局。經於98年3月26日提委員會議報告,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已獲修正後通過,惟地方促進會對公園綠地之設計仍有諸多意見,經依促進會意見修正後報請核備,本府已於98年6月16日核備。
    6. 土木工程於98年9月30日開工,並於101年8月21日竣工。
    7. 公園景觀工程各標(由本府工務局公園處代辦)已自101年8月3日起陸續開工,並於102年7月20日全數竣工。
(六)抵價地分配
    1. 99年5月27日公告實施「臺北市奇岩新社區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作業要點」。
    2. 100年5月25日辦竣抵價地分配區塊、分配方向之規劃及各區塊最小分配面積之訂定。
    3. 區段徵收後地價經本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100年6月24日第45次委員會議評議通過。
    4. 100年6月29日核定各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之權利價值,並通知抵價地所有權人。
    5. 100年7月29日召開抵價地分配作業說明會。
    6. 100年8月1日至31日期間受理土地所有權人自行合併分配抵價地之申請。
    7. 100年10月18日辦竣抵價地分配抽籤作業。
    8. 100年11月21、22日辦竣抵價地分配作業。
    9. 101年1月13日公告土地分配結果及相關圖冊,至101年2月12日公告期滿。
    10. 101年4月16日辦竣差額地價繳納及發給作業。
    11. 101年4月23日辦竣土地登記作業。
    12. 101年7月30日至9月21日期間辦理抵價地點交作業。

 

四、開發效益

奇岩新社區開發後現況

奇岩新社區開發後現況

奇岩新社區公園現況

奇岩新社區公園現況

  (一) 區段徵收完成後取得公共設施用地9.36公頃,提供可建築 土地7.32公頃,節省政府財政負擔約20.56億元。
  (二) 因應本地區發展之需求,規劃具生態保育概念之住宅區及相關公共設施,並結合鄰近生活機能及公共運輸系統,以吸引居住人口,促進地區穩定發展。
  (三) 土地使用重新規劃與配置,平衡北投舊市區與石牌地區間都市發展,促進土地利用、提高開發之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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